关于收交和归档有关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材料的通知
各任课教师: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设备[2007]11号、设备[2007]7号、设备[2006]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的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验收工作,凡是2006-2007学年第一学期和第二学期所开课程中只要有实验课程的老师,必须完成至少一个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任务(一个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一般为2~6学时,涵盖两个以上知识点。单开实验课、课程设计、实习课程不在此范围内)。
上学期已开课而没有完成该项任务的,学院将以技能训练的方式安排老师和学生一起补齐该项内容。该项任务实行任课老师负责制和各分管实践教学环节的系主任(副主任)负责制;各任课老师在辅导员和相应实验员的配合下,与所在班级学生尽早联系确定补做时间,完成以后按规定于7月10日前提交下面所列(1-4项)材料清单。
本学期所开课程由各任课老师严格执行上述要求于本学期结束前做好项目材料的上缴和验收工作。《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材料是评估专家重点检查的内容,请各位任课老师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做好这项工作,对不按规定完成任务的老师责任自负。
已完成《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任务的老师请将材料(在学院网页下载“广东海洋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相关附件”)及时送交科技楼425房间存档,验收人:郑苑丹,联系电话:13828272629,2383550。收交材料清单如下:
1、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申报书(1份)
2、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结题报告书(1份)
3、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验收登记表(1份)
4、 提交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验收的下列材料(以下材料各1分):
①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任务书(大纲);
② 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指导书;
③ 教学任务书(包括学生班级、实验时间、实验地点等);
④ 批改过的学生实验报告(必须要有成绩“优、良、中、差、及”,教师签名,日期,评语等批改痕迹);
⑤ 其他能够反映实验实际效果的实物和资料(包括模型、装置、照片、图片、程序等);
⑥ 实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