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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实验室在教学、科研中的重要作用,调动广大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规范实验室管理工作,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于6月1~24日对全校实验室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章超桦 副组长:卢仕严 组 员:安立龙 秦晓明 柯明利 龚源海 王维民 毕修颖 卢伙胜 谢仕义 李芳成 杨 磊 刘正球 唐志军 莫钜劲 张丽华(外语学院) 张海康 (二)评估专家小组 1、第一组 组 长:谢仕义 组 员:肖洪生 李芳成 赵 仑 毕修颖 黄育芹 2、第二组 组 长:刘魁英 组 员:杨 捷 杨 磊 李素清 张晓华 彭少伟 3、第三组 组 长:秦晓明 组 员:王维民 安立龙 卢伙胜 黄 和 郑 莲 4、第四组 组 长:龚源海 组 员:刘正球 唐志军 莫钜劲 张丽华(外语学院)关文俊 二、内容及程序 具体详见《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评估办法(试行)》(见校设备〔2007〕7号文件)。 三、具体安排 本次评估以学校确认的实验室为单位,对各分室进行检查、评审,分学院(系、部、中心)自评和学校评估两个阶段。 (一)自评阶段(6月1~20日) 各学院(部、中心、系)认真组织本单位实验室进行自评,于6月20日前将本单位各实验室的自评报告交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文稿发至:sbc@gdou.edu.cn邮箱)。 (二)学校评估阶段(6月22~24日) 设备管理处在仔细审查学院(部、中心、系)上报的自评材料基础上,组织校内专家到实验室考察、评审。具体如下:
(三)结果公布 公布的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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