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发挥实验室在教学、科研中的重要作用,调动广大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规范实验室管理工作,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于6月1~24日对全校实验室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评估领导小组

组 长:章超桦

副组长:卢仕严

组 员:安立龙 秦晓明 柯明利 龚源海 王维民 毕修颖 卢伙胜 谢仕义 李芳成 杨 磊 刘正球 唐志军 莫钜劲 张丽华(外语学院) 张海康

(二)评估专家小组

1、第一组

组 长:谢仕义

组 员:肖洪生 李芳成 赵 仑 毕修颖 黄育芹

2、第二组

组 长:刘魁英

组 员:杨 捷 杨 磊 李素清 张晓华 彭少伟

3、第三组

组 长:秦晓明

组 员:王维民 安立龙 卢伙胜 黄 和 郑 莲

4、第四组

组 长:龚源海

组 员:刘正球 唐志军 莫钜劲 张丽华(外语学院)关文俊

二、内容及程序

具体详见《广东海洋大学实验室评估办法(试行)》(见校设备〔2007〕7号文件)。

三、具体安排

本次评估以学校确认的实验室为单位,对各分室进行检查、评审,分学院(系、部、中心)自评和学校评估两个阶段。

(一)自评阶段(6月1~20日)

各学院(部、中心、系)认真组织本单位实验室进行自评,于6月20日前将本单位各实验室的自评报告交设备管理处实验室管理科(电子文稿发至:sbc@gdou.edu.cn邮箱)。

(二)学校评估阶段(6月22~24日)

设备管理处在仔细审查学院(部、中心、系)上报的自评材料基础上,组织校内专家到实验室考察、评审。具体如下:

组别

日期

被评教学单位

专家

第一组

622

工程学院、工程训练中心

谢仕义(组长)肖洪生、李芳成、赵  仑、毕修颖、黄育芹

623

信息学院、

624

实验教学部(海滨和霞山校区电子、通信、计算机、气象、物理、化学、实验室)

第二组

622

食品科技学院、广东省水产品深加工实验室

刘魁英(组长)、杨  捷、杨    彭少伟、李素清  张晓华

623

水产学院、广东省水产经济动物病害控制重点实验室

624

航海学院

第三组

622

农学院

秦晓明(组长)、王维民、安立龙  卢伙胜、黄     

623

生化中心、计算机基础实验教学中心

624

理学院

第四组

622

法学院、艺术学院、实验教学部(文科实验教学中心)、外国语学院、体育系

龚源海(组长)、刘正球、唐志军  莫钜劲、张丽华(外语)、关文俊

623

实验教学部(海滨和霞山校区语音室、计算机室)、海洋药物研究与开发实验室(霞山)

 

624

海洋资源与环境监测中心

(三)结果公布

公布的时间、方式另行通知。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二OO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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